低津無助脫貧 有家庭計及津貼仍低於貧窮線1萬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1/19 16:29

最後更新: 2017/11/19 16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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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去年5月推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,期望讓18萬名兒童及青年受惠,改善生活條件。但有調查發現,有受訪家庭計及工作收入及其他現金援助後,家庭總收入仍處於貧窮線以下,最多相距逾1萬元,認為低津計劃扶貧力度不足。

社區組織協會調查發現,低津之中的兒童津貼額不足,部份受惠家庭沒有用於與兒童直接相關範疇,反而用作補貼租金及三餐。

政府上周公布《2016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》,去年約23萬名兒童生活於貧窮線以下的家庭,貧窮率達22.6%,即約每4名兒童,有1人生活於貧窮;在低津政策介入後,僅9500名兒童脫貧,佔總貧窮兒童人口4.1%。

報告又指,在社福政策介入後,有兒童的非綜援在職住戶共有6.82萬戶,平均每戶有1.5名兒童,社區組織協會估算,本港約有10萬名在職家庭兒童在低津實施後,也未能脫貧。

劉太育有兩名10歲及8歲的子女,現時一家四口居住在觀塘120呎的劏房,丈夫任職跟車運貨散工,自己擔任兼職康復中心助理工作,二人每月收入僅1萬元,但劏房租金及水電煤雜費已花費6000多元。

她說,兩夫婦工時不穩,以往有領取低津,但近半年的工時不符合每月144小時的申請資格,未能領取低津及兒童津貼,需要動用積蓄過活,也要停止子女的補習課及課外活動,飲食亦大受影響:「現時沒有津貼,月頭吃晚飯有3道菜,但月尾只能縮減只煮一道。」她提到子女要放棄學習樂器,並要無奈向其解釋,期間一度感觸落淚。

就讀小六的馮同學表示,與母親及中四的姐姐剛獲分配上公屋,一家三口單靠母親任職水吧的每月9000元收入,再加上2600元全額低津過活。她稱,想加入籃球及乒乓球校隊,夢想當甜品師,但費用昂貴,低津資助太少了,家庭總收入未能負擔發展其興趣。

協會於今年9月至11月,調查101個有兒童並正領取低津的家庭,發現約8成受訪家庭將低津用作子女教育,亦有5成4作補貼租金,而受訪家庭中,仍有6成4認為補助金額不足,難全面改善生活狀況。

至於低津中的兒童津貼,約9成受訪家庭表示,每月兒童低津並不足夠,一成半家庭更沒有將津貼用作補習、參加興趣班、買書及參加課外活動等與兒童直接相關範疇,而是將分別每月400元及800元的兒童津貼額,用作補貼住屋的昂貴租金或其他生活雜費,協會認為這阻礙貧窮兒童長遠發展。

調查亦顯示,2人至7人受訪家庭每月收入,加上領取津貼的總收入中位數,仍低於政府定立的官方貧窮線,當中差距金額介乎1200元至5650元,其中有受訪的5人家庭,計及工作收入及低津後,每月總收入僅9600元,與5人家庭貧窮線為2.01萬元,相差超出1萬元。

協會認為,這反映即使合資格領取低津津助的受助家庭努力工作,符合計劃工時要求,但政府發放的資助額未足以支援貧窮兒童脫貧。

雖然政府已革新低津,計畫推出「在職家庭津貼」,放寬入息限額,並於全額及半額津貼中再加一層3/4津貼,兒童津貼增至500元至1000元。但協會建議,政府應進一步調升兒童津貼金額﹑至1000至2000元,確保低收入家庭的兒童獲得足夠的兒童津貼。

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建議,政府考慮將平均工時及工資申請資格計算方法由每月改為每年,並將申請期由半年放寬至一年;以及設立課後學習或補習券,確保兒童每月在學習方面有足夠資金補貼,保障平等學習機會。她又要求政府恢復N無津貼,讓現時正等候申請低津、未有獲任何援助的家庭申請。